水管阀门爆裂,新居被淹状告开发商 |
浏览次数:0 发布时间:2012年8月22日 |
市民武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进行了精心装修。让武先生想不到的是,这套新房他还没入住,水管阀门就出现了爆裂现象,导致房间内的实木地板、家具都被水淹了。武先生认为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8月20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法院魏都产业集聚区法庭了解到,开发商已与武先生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一次性支付武先生8000元钱作为赔偿。
装修新房时,
卫生间被改成了衣帽间
2009年1月,武先生在市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他开始请人对这套房屋进行装修。
在装修的过程中,为了更加合理地利用空间,武先生将该房屋的卫生间改成了衣帽间,并将这个房间内预留的地漏用地板砖进行了封闭,但未更换水管上的阀门。
房屋装修好之后,武先生陆续购置了部分家具。考虑到装修可能产生污染,他没有急着搬进新居。
水管阀门爆裂,
新居被淹
2011年3月17日,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发现武先生的房屋出现了向外流水的现象,急忙打电话通知武先生。武先生打开房门一看,现场让他非常痛心,新居内的家具、实木地板都被水淹了。
经过检查,武先生发现是衣帽间内的水管阀门爆裂,导致水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由于该房间原有的地漏已被堵死,水漫到了整个屋子。事后,武先生向河南省许昌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经相关部门鉴定,武先生新房内的家具和实木地板损失金额为12180元。加上鉴定费等各项费用,武先生损失共计14940元。
2011年4月7日,许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开发商出具了一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内容显示,武先生购买的房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水阀爆裂,导致水溢至整个房间。武先生认为开发商使用的阀门质量不过关,是造成自己新居被水淹的主要原因。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武先生将开发商起诉到了魏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双方均有过错,
上诉之后接受调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均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武先生所购新房内的水管阀门发生爆裂,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此同时,武先生擅自将卫生间改为衣帽间,并将原本预留的地漏封堵,也有一定的过错。综合本案情况,法院认为,武先生承担30%的责任为宜,开发商应承担70%的责任,须赔偿武先生损失10458元。
之后,开发商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后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开发商同意一次性支付武先生8000元钱作为赔偿。
|